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校内规章制度- 其他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处校产企业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企业车辆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车辆,保证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学校校产企业所有的机动车辆。

二、 车辆使用管理

 (一)职责   

资产管理科负责对校产企业公务车辆的油卡、保养检修、运行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使用。

 (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因公业务使用车辆的。填写公车使用派车单,填写事由和目的地,由主管副处长签字同意,可以使用车辆;车辆使用完毕返回后,由用车人填写使用时间和行驶里程,记录相关停车过路费用明细。

(三)司机出行,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酒驾和违章,并签订安全行车协议,因违章和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司机本人承担。

(四)按期给车辆办理全险。

三、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一)车辆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保养。          

(二)由资产管理科保存相关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三)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确认保养维修合格。

    四、本办法自20161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