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工商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北工商党发〔2021〕9号)(简称《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为合理安排招标采购工作,现对本年度拟招标采购的项目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货物和服务(非科研仪器设备):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30万元(含)-100万的采购项目;
2.科研仪器设备: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100万的采购项目;
3.工程:单项预算金额50万元(含)-100万的采购项目。
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北京市2020-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见附件1)且预算金额小于400万的项目,不在此次统计范围之内。
已在执行中的采购项目和已申报意向公开的项目不在此次统计范围内。
二、注意事项
凡依法应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1.原则上,一个财政年度内一个资金项目预算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拆分;
2.原则上,不同经费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但实施目的相同、时间相近、内容相似,应合并采购。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4月16日前将拟采购项目计划表和采购明细表(见附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20140743@btbu.edu.cn。
2.拟准备执行的采购项目,可登陆“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常用下载—采购管理表单”下载《北京工商大学招标与采购申请表》和《招标采购—技术指标模板》,填写完成后报招标与采购办公室。若拟采购项目采用的合同范本非学校或标准政府采购范本,需经学校法律顾问审核签字后报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3.招标与采购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提供的申请和采购需求,按照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
4.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非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由项目单位根据学校《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采用比选、直接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68984323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