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22年11月1日,组织了校内外专家对2022年大仪共享第一批试点设备进行了第二次论证,共涉及轻工科学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的4台大型仪器设备。综合各专家评审意见,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 2022年11月1日 至 2022年11月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联系人:华老师,联系电话: 68987238
对反映意见的要求:
1.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要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3.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4.接待人员对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