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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仪共享设备论证结果公示(二)


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22年11月1日,组织了校内外专家对2022年大仪共享第一批试点设备进行了第二次论证,共涉及轻工科学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的4台大型仪器设备。综合各专家评审意见,结果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 2022年111日 至 2022年118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

联系人:华老师,联系电话: 68987238

对反映意见的要求:

1.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要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3.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4.接待人员对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附件:2022年大仪共享设备论证结果(二)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