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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验收工作研讨会

 

411日上午,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2019年度采购代理和外贸代理机构共7家在综合楼321会议室开展履约验收工作研讨会,会议由王晓华处长主持。马思潇副处长、设备管理科王红、王炜敏,采购管理科华菂、来金雅参加了会议。

 首先,王晓华处长就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精神,做好学校货物如期、保质到货工作与代理机构进行了交流,明确提出无论是招标代理机构还是外贸代理机构都有义务协助学校做好仪器设备到货验收工作。根据代理机构在服务项目过程中介入的程度,确定采购代理负责国内货物验收,外贸代理负责进口货物验收,并就验收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征求意见。

 招标代理和外贸代理机构提出了实施验收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困难如督促项目执行进度的权威与力度不够、验收专家的专业水平及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综合复杂性项目组织的方式等。

 国有资产管理处与各代理机构进行了探讨与商议,并达成一致。对于当前无法明确的问题,王晓华处长表示双方可以摸索前进,结合实际情况从而找出最优方案。

 此次研讨会旨在通过代理机构介入验收工作,从而加快进度缓慢或者拖滞不前的项目验收,保证各类合同进度有条不紊的执行,按时完成学校要求支付进度的同时,确保到货设备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