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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红江副校长带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11月19日上午,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寇红江带队,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杨立功、副处长李卫宏,保卫处副处长卢灿宽、公共事务处副处长杨会如和相关学院分管领导参加,对阜成路校区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学校易制爆化学品存储场所安全设施配置和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储存和领用、存储场所室内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彤程楼部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压力容器管理、高低温设备的安全使用、基础用电安全、应急设备设施等进行了抽查。

检查发现各实验室基本安全管理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与实验室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要求立即整改,对现场不能立即整改,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和实验室制定整改计划,完成整改闭环管理。

寇红江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对照教育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逐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留隐患;要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学校“三级管理、四级责任”的管理要求,逐级压实责任,特别是实验室和实验室负责人的责任;要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落实好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要求,抓好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督查队伍建设,建立由校外专家和校内教师、学生组成的督导专家和督查员队伍,提高实验室安全检查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作者:曹光远

编辑:李子玥

审核:李卫宏

审定:杨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