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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1年度项目预算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归口单位及项目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项目预算论证工作,根据《北京工商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北工商党发〔20219号)、《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649)相关规定,学校将组织2021年预算项目的事前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各单位申报的2021年度校内专项。

二、组织方式

1.改善办学保障条件项目。由招标与采购办公室在校园网和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网站发布建设意向公告,面向校内外相关单位征集项目建设方案。招标与采购办公室根据征集的项目建设方案组织论证,论证组成员应包括:项目归口单位、项目单位、招标与采购办公室以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校内外专家。项目单位按照论证专家组的意见确定最终采购需求。

2.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建设等其他类项目。由招标与采购办公室联合各归口部门一起组织论证,论证组成员应包括:项目单位、招标与采购办公室以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校内外专家。其中,项目中含有单台(套)50万(含)以上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还应对设备采购的必要性和重复购置情况进行论证。项目单位按照论证专家组的意见确定最终采购需求。

三、时间安排

1.建设意向公告发布(210日前)。招标与采购办公室根据计划财务处提供的各单位2021年度校内专项申报情况,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项目集中在学校主页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发布建设意向公告。意向公告期间,由招标与采购办公室负责意向收集,项目单位具体负责回应项目需求、提供拟购置的货物和服务清单、组织现场踏勘等工作。

2.项目论证(218-28日)。归口部门负责根据项目情况,安排项目论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组织项目单位参加。招标与采购办公室根据归口部门安排,组织相关部门和校内外专家参加论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原则上应有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加论证。根据实际情况,由招标与采购办公室组织向学校提供建设方案的供应商或由项目单位推荐供应商参加论证。

3.需求汇总(31-5日)。各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并确定采购需求,由招标与采购办公室汇总后交由计划财务处形成预算草案按程序报批。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应符合学校2025计划和十四五总体规划且合理可行,对于不符合学校发展规划的项目不予支持。

2.项目预算应细化实施方案,内容应具体到拟采购的品目、详细的规格及技术参数、数量、单价、总价等内容。细化工作应做到各项技术参数精准无误,数量和价格合理可信,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

3.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项目到人、责任到人,做到“谁申报,谁负责”。项目预算论证过程中,不得仅邀请个别供应商或者邀请不具有实质竞争性的供应商征询意见,严禁采购需求倾向特定的供应商。

4.各项目单位应确定项目联系人,负责向建设意向公告咨询供应商回应项目需求、提供拟购置的货物和服务清单、组织现场踏勘等工作。项目单位联系人情况表请于2717:00前报招标与采购办公室,发至邮箱zcc@pub.btbu.edu.cn

 

联系人:李卫宏(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68984323

联系人:吕  正 (计划财务处)      联系电话:68984054

 

 

附件:项目单位联系人情况表

 

 

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计划财务处

202125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2-05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