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资产清查自查工作报告的通知
按照北京工商大学关于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北工商校发[2012]9号)要求,现将我校资产清查自查工作报告有关要求发给你们,请于2012年3月26日前将有关材料(含电子版)交至资产清查办公室(国资处设备管理科)。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王红,李海燕
电 话:68987238,68984323
e-mail:zcc@pub.btbu.edu.cn
北京工商大学资产清查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12-03-22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