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出借)行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学校房屋、土地使用效益,根据《北京工商大学房屋、土地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北工商校发〔2023〕69号)文件要求,现向学校相关单位集中征集2026年房屋、土地拟出租计划。
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后,集中履行“三重一大”等相关决策程序。各相关单位请认真填写《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房屋、土地拟出租(出借)事项明细表》,于2025年12月9日前将《明细表》电子版及加盖部门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20150701@btbu.edu.cn。
拟出租(出借)事项应符合学校教学、科研和事业发展需要。受托管理部门申请房屋、土地出租(出借)所需材料按照北京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
集中受理截止日期之后的出租(出借)申请,由受托管理部门履行“三重一大”等相关决策程序,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1353086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