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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耗材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耗材的全方面、全过程管理,切实落实巡视整改要求,2016年8月30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工商大学实验耗材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修订办法》)。根据《修订办法》,学校实验耗材的采购、验收、使用和储存均应按本办法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办法》将于近期在校园网发布,请相关学院依据《修订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院级实验耗材管理办法,明确实验耗材的预算、采购、审批、验收、出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及具体措施。监察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将适时进行抽查。

        二、理学院、食品学院、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相关业务自2016年3月1日起已纳入学校实验耗材管理平台,采购方式不变,同时新增并启用以下功能:

        1.院级审批:单次购买金额超过2万元时,需经学院审批。

        2.验收入库: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指定验收责任人,负责本学院实验室采购实验耗材的验收入库,并在管理系统中执行验收入库操作。

        3.出库登记:各实验室人员在使用实验耗材前,须先履行出库登记手续(在系统中填写“物料领用单”),然后方可领用。

        4.学院应指定专人对本单位实验室耗材验收入库及出库情况进行监管。

        三、鉴于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为首次纳入实验耗材管理系统管理,平台可购实验耗材数量有限,可通过“自购申请”流程,先提出申请后线下进行采购,其它管理同本通知第二条3个学院的新增启用功能。并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开始通过实验耗材管理系统采购,即需凭系统打印的审批表和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到财务处履行报账手续。

        四、实验耗材管理系统访问方式

        方式1: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syhcgl.btbu.edu.cn/访问;

        方式2:登录学校主页“校园通”点击“实验耗材管理”图标访问。

        五、欢迎各位老师积极使用实验耗材管理系统,并提出更新完善意见和建议。凡在实验耗材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李卫宏老师,联系电话:68987238。并请各单位于9月5日前将学院审批负责人名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地址:综合楼214-2。

 

        附件:学院实验耗材管理审批负责人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