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加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北京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配合并落实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优化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加强科技平台建设,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使用效率,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要求北京市地区各级科学设施和仪器管理单位通过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信息系统,对大型仪器及相关信息进行填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学院
本次信息填报涉及学院:理学院、食品学院、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
二、统计范围
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仪表类,由国资处提供。
三、工作进度
(一)数据填报阶段(12月8日-15日),请各学院资产管理员协助相关仪器负责人,根据平台系统要求严格认真完成仪器信息填报,审核后于12月15日前将电子版返回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邮箱(注意:需上报仪器列表和填报数据样表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发至管理员邮箱;模板为标准excel格式,直接填写,不允许改格式)。
(二)数据汇总、核查、纠错和上报阶段(12月15日-12月20日):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对各学院数据进行复核。
(三)学校拟定12月20日将相关数据上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信息系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炜敏 (国有资产管理处)
科技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