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意见》(厅字〔2018〕3号)和北京市校办产业管理中心《北京市校办产业管理中心关于填报清产核资企业登记表的通知》(京校产〔2018〕40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摸清学校校办产业情况,做好清产核资企业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对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所办的企业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统计范围包括以任何形式利用国有资产投资举办、管理的各类企业,包括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以及再投资的各级企业。
各单位在统计所办企业时要细致、全面,确保企业信息准确、无遗漏。鉴于时间比较紧迫,请各单位于12月27日17时前,将企业摸底情况表(纸质版签字盖章)送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楼216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0140903@btbu.edu.cn。如果没有所办企业,也将企业摸底情况表(相关内容填无,纸质版签字盖章)送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 系 人:李卫宏
联系电话:68984752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