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对实验室寒假期间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1. 寒假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假前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水、电、气和防火、防盗安全。
2. 各单位对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须贴封条,原则上本科教学实验室在放假期间不得使用。
3. 假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由实验室向学院申请,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后使用,假期实验室使用情况由学院统一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和保卫处备案。实验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学院应对实验室假期开展实验情况进行检查,对使用危险化学品、高温设备、压力容器的实验室应重点检查。
4. 要严格落实学校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全部在学校易制爆库房集中储存,实验室内禁止存储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由各实验室专人、专柜、上锁保管,并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
5. 实验室危险废物要按规定放置于危险废物暂存区,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国有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