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彻底摸清资产底数,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促进资产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就2020年资产盘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盘点时间和内容
1.盘点时间
本次盘点工作从2020年6月1日开始,到2020年12月31日结束。盘点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房产基准日为2020年8月31日)。
2.盘点内容
1.2019年12月31日前高校资产管理系统中的所有资产。
2.2020年8月31日前,各单位使用或管理的学校公有用房。
二、工作安排
由于学校资产总量较大,为保证资产盘点工作顺利实施,采取试点先行,后全面铺开的方式,分步分批开展盘点工作。
1.试点阶段(2020年6月1日-2020年9月30日)。盘点单位:食品与健康学院 传媒与设计学院
2.第一阶段(2020年10月9日-2020年11月30日)。盘点单位: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校园建设处、公共事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档案馆)、信息网络中心、法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共10个单位。
3.第二阶段(学校聘岗工作结束-2020年12月31日)。盘点单位:试点单位和第一阶段盘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具体盘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北京工商大学2020年国有资产盘点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开展相关盘点工作。此次盘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覆盖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清查盘点的组织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
1.试点单位和第一阶段盘点单位须在9月30日前将《二级单位国有资产盘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2)交至综合楼214-2。
2.试点单位和第一阶段盘点单位须在11月30日之前提交《北京工商大学资产盘点自查报告》(附件3)、《共有用房使用和管理情况表》(附件4),材料须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各单位须将各资产使用人签字确认后的资产台账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备案。
3.联 系 人: 各单位联络人详见附件(附件5)
联系地址:西区综合楼2层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