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落实教育部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提升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检查以学校和学院自查为主,市教委组织专家抽查为辅。请各学院结合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上述检查内容,重点对教学实验室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迎接教育部和市教委专家现场抽查的准备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