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北京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办法(2021-2023)》通知精神,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处”)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决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2021-2023聘期岗位设置方案》,有关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1.公布岗位设置方案。在国资处网站公布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及岗位设置方案。国资处岗位设置方案所列岗位,均在全校范围内公开竞聘。岗位聘任范围、期限与条件均需符合《北京工商大学岗位聘任办法(2021-2023年)》等相关文件要求,相关文件可到校园网首页岗位聘任工作专题查看。
2.个人申请。12月22日(星期二)公布岗位设置后,申请国资处岗位的人员填写《北京工商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
12月23日(星期三)17点前将申请表及聘用相关材料提交至综合楼212办公室,电子版申请表发至jiangcl@btbu.edu.cn,邮件名称以“姓名-岗位名称”命名。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岗位。联系人:姜春兰,联系电话:68984957。
3.资格审查。12月23日(星期三)18点前,聘任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在国资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组织面试。12月24日上午10点,申请人按公布的面试顺序参加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申请人主要陈述拟聘岗位的认识及今后工作设想。
5.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申请人情况和面试评分结果,结合工作需要,经国资处党支部审核后由聘任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6.公示结果。12月24日18点前,聘任工作小组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岗位,在国资处网站及办公场所公示3天。拟聘人员不同意本人聘任结果的,须在公示期内向聘任工作小组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对于公示期内收到举报拟聘人员问题,经核查属实的,由聘任工作小组研究做出处理决定。
7.按规定程序向学校聘委会办公室(人事处)报送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8.首轮未落实上岗人员的岗位,经学校批准,聘任工作小组组织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相关程序参照首轮。
附件: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2021-2023聘期岗位设置方案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岗位聘任工作小组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