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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与环保示范实验室专项经费使用的通知

相关学院:

通过实验室申报、学院初审、专家组评审等环节,学校已评选出2022年度安全与环保校级示范实验室。

学校对安全环保示范实验室给予经费支持,理工类实验室1.2万元/个,文史类实验室1万元/个,用于获评实验室的安全建设相关支出。同时,鼓励所在学院继续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校级支持经费的使用,须经获评实验室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分管院领导审批,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意后执行。经费须在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支付,逾期学校有权收回。


附件1 2022年度安全环保校级示范实验室名单

附件2 安全环保示范实验室支持经费使用申请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